金融監管總局完善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
《工人日報》(2025年06月23日 04版)
本報訊(記者劉小燕)6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了修訂,形成《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加強資本監管、規范業務經營,推動商業銀行提高市場風險管理水平。《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對市場風險定義進行了調整。銀行賬簿利率風險產生原因、表現形式、管理與計量方式均與交易賬簿市場風險存在較大不同。從銀行實踐來看,交易賬簿市場風險與銀行賬簿利率風險通常由不同部門或團隊,通過不同的政策程序、計量方法和管理工具進行管理。
本次修訂后,《辦法》不再包含銀行賬簿利率風險,而是聚焦于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引發銀行損益波動的風險。銀行賬簿利率風險適用《商業銀行銀行賬簿利率風險管理指引(修訂)》。
此外,《辦法》強調完善市場風險治理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責任,界定三道防線的具體范圍和職責,強調銀行在集團并表層面加強市場風險管理。細化市場風險管理要求。要求銀行對市場風險進行全流程管理,細化風險識別、計量、監測、控制和報告要求。完善內部模型定義以及模型管理、壓力測試要求,匹配當前市場風險計量框架和管理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