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構建招投標全鏈條監管制度體系
《工人日報》(2025年06月24日 04版)
本報訊(記者李國)《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近日,重慶市人大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條例》中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明確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對評標結果終身負責等內容進行了解讀。
《條例》著力構建招標投標全鏈條監管制度體系,明確不屬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項目單位可以自行決定采用競爭性比選、公開比價、隨機抽取、競爭性磋商等發包方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強制其進行招標。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采用委托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公開、擇優選取招標代理機構。
《條例》從保障投標人權利、降低投標成本、嚴格規范投標行為等方面進行規范,遏制違法投標和不誠信履約行為,維護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根據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列出了投標人“串通投標”的具體情形。
“招標投標工作鏈條長、環節多、涉及面廣。要真正發揮出《條例》的效力,還需要一系列細化的、可操作的配套制度支撐。”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副局長凌健表示,今年優先出臺的《評標方法實施辦法》,將細化操作標準,規范操作流程,讓評標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規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