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說好工資每小時22元,結果一到工廠,立馬說每小時只給13元。我說我不想干了,中介直接扣下了我的身份證。”
前不久,來自廣西南寧的準大學生陳洋打暑期工時遭遇了這樣一幕。涉世未深的他頓時慌了神,只得向家人求助。在家人輪番向中介“討說法”后,身份證才重新回到陳洋手里。
陳洋的遭遇并非個例。隨著今年暑期來臨,很多高中畢業生秉持著積累社會經驗、賺點零花錢的想法,涌入暑期勞務市場。然而有不少人卻掉入了求職陷阱。
不合理收費
錢沒賺到還要倒貼
今年高考一結束,陳洋就和同學一起在某招聘軟件上尋找合適的暑期工。和中介談好入職事宜后,他們一起來到了廣東廣州。然而見到中介后,對方突然變卦,將工資從先前談好的每小時22元降至每小時13元,并且還要求他必須先交150元的“車費+體檢費”“不給不能入職”。之后,對方又以“先培訓再上崗”為由,讓“暑期工和其他臨時工去另一家工廠上班”。
就這樣,到廣州不久,還沒回過神來的陳洋和同學又被大巴車拉到了位于廣東東莞的另一家工廠。到了那里后,一進宿舍樓,工作人員就以“便于管理”為由收取了眾人的身份證件。
一路上的種種變動本就讓陳洋心里隱隱感到不安,身份證被收則成為壓倒他心理防線的最后一根稻草,這才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湖南長沙的沈悅也遇到了類似的事情。今年高考結束后,想要“鍛煉自己”的她在某招聘軟件上看到一則電影院招聘短期檢票員的信息后,遂添加對方聯系方式并前往面試。面試官聲稱需先繳納380元“制服費及工作證費”,之后就近安排工作。
“交了錢后,給我安排的根本不是影院檢票員工作,而是洗碗的工作,每天工作12個小時,報酬只有100元/天,每小時工資不到10元。這完全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沈悅回家后當即和家人說明了情況,家人立即和對方溝通,要求停止工作并退還380元,但對方并不理會。
記者采訪發現,即使能夠正常入職,不少暑期工還遇到了被克扣甚至不發工資的情況。
此前,江西一學生暑期在快遞驛站兼職分揀與代收快遞的工作,協議上寫明,她每天從早上8時工作到下午4時,報酬為60元/天,然而,業務高峰期老板讓她延長工作至下午5時,可始終未付加班費。不僅如此,在她準備離職時,老板還想賴賬,提出“工作未滿20天不付工資”——這條規定在入職時絲毫未被提及。經過反復交涉后,雙方最終約定按實際工時結算,但老板又以沒有按時打卡為由再次扣除了她兩天工資。
話術很誘人
一收到錢杳無音信
“××書網店發布筆記賺錢,全程老師指導賣貨,賣一件賺取一件的差價,操作簡單容易上手。”
今年高考結束后,來自四川成都的林靜被某兼職App上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對方稱這項工作無任何門檻,貨源也不用自己準備,通過手機代發貨就能賺取差價。
對方提出要先交98元報名費,看林靜有些猶豫,對方隨即發來“猛料”:原價是298元,現在只需要98元,名額有限,先報先得;98元包含店鋪入駐+貨源對接+商品排版+運營推廣指導+視頻素材對接+老師一對一實操教學開通賬號權限等服務,沒有出單的話還支持退費。
緊接著,對方發來成功學員的案例——有人兩天內賺到上千元甚至上萬元,并反復強調“早點把賬號打造起來,就能早點增加一份副業收入”。一套話術下來,林靜當即交了報名費。
付費之后,客服為她對接了“專屬老師”,在老師的指導下,林靜在手機上下載了多款App,搭建起“個人店鋪”、上架“高回報率商品”。當第一筆訂單到來之時,林靜卻被告知,需要再額外支付2000元的合作保證金才能去對接廠家真實發貨,若一次性付清有困難,可以先支付500元定金。
林靜心中起疑,表示自己是學生沒錢,希望退還98元報名費,對方找各種借口一拖再拖,后來更是直接不回消息,報名費也“打了水漂”。
“高考結束后時間多嗎?接涂色描線嗎?‘小白’也可以!”山東濟南的陳可被中介的宣傳語所吸引,添加了對方好友。線上溝通后,對方稱“零基礎也可以接單,勤快點日入百元不是問題”,并讓陳可試聽接稿直播課,完課領取試稿機會。
陳可回憶說,直播課時長約一個半小時,老師未傳授任何實用繪畫技巧,大部分時間都用來介紹兼職后可觀的報酬和推銷培訓課程,不斷強調“前10名報名者才有學費優惠,副業專修班預定后學費563元/月,全能班預定后學費740元/月”“零基礎入門,手把手教學,接單渠道定制+接單指導”,催促學員下單購買。
當陳可明確表示不打算買課,希望立即試稿后,就再也沒收到對方的回復。“后來我聽報名的人說,他們交錢后便被老師拉黑,錢也沒有追回。”
記者在社交平臺檢索發現,近年來每年暑期都有大量的高中畢業生遇到類似騙局,騙子假扮教培等機構的中介,騙取學生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報名費、保證金等費用后便杳無音信。
被騙錢難追
甚至成為電詐“工具人”
除了隨意降工資、收取不合理費用、工資被克扣等,記者調查發現,還有暑期工遭遇詐騙的情況。
河南鄭州的高中畢業生李媛無意間瀏覽到一條網上刷單返利兼職信息,任務簡單報酬可觀。點開對方發來的二維碼添加客服后,李媛觀看了對方發來的一段教程視頻:下單398元—出現付款界面—企業代付—訂單完成后獲得88元紅包獎勵。
“對方讓我付款時千萬不要輸入正確的密碼,要點擊忘記密碼,由企業代付。可當我跟著教程視頻操作之后就是面部認證,然后就支付成功了。”李媛說。
李媛立即聯系客服,對方“大為驚訝”,稱是李媛操作失誤所致,之后每個月都會持續扣費,并以指導退款為由,要求李媛下載并登錄某線上會議室,由專門負責退款的工作人員指導李媛操作退款。結果,李媛又被騙了600多元。
在母親陪同下,李媛來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方才知道自己遇到了刷單詐騙,并且得知這種情況下錢款追回難度很大,“真是太倒霉了”。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些所謂“賺快錢”“躺著就能賺錢”的兼職,背后隱藏的可能是犯罪分子的陷阱,一些暑期工因此成為違法“工具人”。
據公開報道,山東學生王某暑假想找個兼職,從網上找到一個電商客服的工作后,添加了對方留下的社交賬號。對方告訴她,只需要安裝一部座機,開通座機的呼叫轉移功能,轉移到他們公司的虛擬網絡電話上,會有專門的接話員與客戶溝通,她每天就能獲得200元的收益。
按照對方的要求,王某花600元租了一間公寓,辦理好寬帶業務后,就把這套設備進行了安裝設置,同時對方要求王某刪除雙方的好友關系,并把她拉進了一個社交群。結果,第二天王某就被警方查獲了。由于王某兼職時間較短,沒有違法所得,情節比較輕微,民警在收繳設備的同時,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想利用暑期賺取收入、積累社會經驗是好事,但兼職市場魚龍混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學生求職迫切的心理,打著招聘的幌子挖‘坑’設陷。作為學生族,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尋找兼職;如果是在網上找到的兼職,一定要先去實地考察。如果對方在你入職前就要交納培訓費、中介費等各種費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輕信‘輕松賺大錢’的招聘信息。”有曾經被騙的暑期工提醒道。
暑期打工主體身份認定復雜合法權益難保障——
主體身份認定復雜
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政分析稱,在現行勞動法律框架下,高中畢業生利用暑假打工,對其主體身份的認定較為復雜。在司法實踐中,高中畢業生只要滿16周歲,確實可以與用人單位構成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存在是基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隸屬關系,即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等因素來綜合確定。如果高中畢業生承擔著與正式員工類似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時間,并享有相應的勞動權益和福利待遇,則符合勞動關系構成的規定,他們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應被認定為勞動關系。
“即使高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符合勞動關系構成的規定,但在實踐中,有的地方認為這些高中畢業生上大學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本意,并不是想與該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而是利用假期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雙方未建立勞動關系。”郭政介紹說。
在他看來,如果高中畢業生暑期的工作性質較為靈活,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不太固定,不接受用人單位的直接管理和考勤,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形成上述的從屬和管理關系,報酬也能以其他形式給予等,這種情況下,一般認定他們與用人單位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可能構成勞務關系。
在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吳文芳看來,高中畢業生在高考結束后、大學入學前的暑假打工,其法律身份應區別于在校學生。根據司法實踐,若高中畢業生年滿16周歲且已脫離學籍,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并從事有償勞動,可被認定為勞動關系。
她告訴記者,廣東曾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件,一高中畢業生暑期在快餐店打工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法院認定其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其符合勞動者主體資格,勞動內容屬于企業業務組成部分。
權益保障存在漏洞
受訪專家認為,盡管我國相關法律及相關規范對未成年工進行了規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高中畢業生打工時的部分權益,但由于高中畢業生打工時主體身份的復雜性,導致其在現實中的相關權益保障實際不足。
在郭政看來,這些不足包括:用人單位往往不規范使用暑期工,不與高中畢業生簽訂書面協議,甚至聲稱是“臨時幫忙”,導致出現問題時勞動關系認定難;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繳納工傷保險,但不少用人單位對短期非全日制工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暑期工一旦發生工傷后往往遭遇維權難等。
吳文芳說,其背后還是現行法律法規對暑期工的權益覆蓋存在漏洞。勞動法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著眼于穩定就業的未成年工,在勞動關系框架下,難以保障上大學前短暫打工的高中畢業生的合法權益;高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若被認定為勞務關系,則無法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只能通過民法典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既需要證明雇主過錯,且賠償標準低于工傷待遇。
“勞動監察部門通常不受理非勞動關系糾紛。高中畢業生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一般情況下無法通過勞動監察部門維權。”吳文芳分析稱。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認為,由此導致的結果是,如果高中畢業生暑期打工而沒有受到權益保障制度的覆蓋,相當于完全暴露在勞動傷害風險中,一旦遭受傷害,難以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新就業形態領域遲遲未能在全國層面建立適應靈活、多元勞動形態的權益保障制度,難以將高中畢業生納入保護之中。
明確暑期打工性質
對于數量龐大的高中畢業生暑期工,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受訪專家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王天玉說,隨著新業態的不斷涌現,靈活就業遍布各行業各領域,成為勞動力市場新常態,其中,零工市場成為靈活就業人員尋求就業服務的重要載體,而高中畢業生暑期工也成為勞動力市場中的一部分。同時,為加強零工市場規范化建設,2023年1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門下發了通知。
“在此背景下,可以考慮將高中畢業生暑期工放在零工市場框架下,同時納入針對零工市場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搭建線上供求匹配平臺,讓他們在線登記年齡、性別、就業區域等信息,通過職業介紹方式,引導他們在家門口能找到適合的崗位需求。同時,在零工市場中,參照平臺用工模式為他們建立政策性商業保險制度;建議在工傷保險制度中為其作出特殊安排,比如簡化辦理參保手續、簡化工傷申請流程等。”王天玉進一步解釋道。
在吳文芳看來,各地可以探索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明確將高中畢業生暑期工納入“單險種參保”范圍,保費可以由用人單位承擔,或建立“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險”制度,將高中畢業生暑期工納入其中,以解決系統性保障缺失的問題。
吳文芳認為,還可以在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指導意見,明確全國統一的報酬最低標準,比如規定暑期工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并禁止安排暑期工高危作業。
郭政說,應該盡快在現有法律體系下明確高中畢業生暑期打工的性質,可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門等聯合發布專門指導性意見,明確其優先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認定原則,鼓勵并簡化用人單位為暑期工辦理非全日制用工備案等,降低其合規成本;制定專門適用于短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簡易合同范本,方便用人單位和學生簽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還可以探索建立政府引導的商業保險補充機制,考慮由政府引導或推廣普惠性的、針對短期打工的商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有效補充,以更廣的覆蓋面保障高中畢業生在暑期打工中可能面臨的意外風險。”郭政說。
受訪專家認為,在完善制度的同時,現行相關制度的執行也很重要。
在郭政看來,為了更好地保障高中畢業生暑期工的合法權益,勞動監察部門應加強監管。具體來說,對暑期工較為集中的行業(如餐飲、零售、快遞等),應加大勞動監察和隨機抽查力度,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多次違法、惡意侵犯暑期工權益的用人單位,列入失信名單并予以公示。
“高中畢業生的法律維權意識需要提升。學校、相關部門可以利用畢業前夕對學生進行勞動就業法律常識普及,告知他們暑期打工的權利、義務、風險、維權途徑等。”郭政說。
(綜合來源:法治日報、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央視新聞客戶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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